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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存在互负债权的状况如何处置

时间:2026.09.16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120人
律师解析:
双方互负债权时,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处置,主要是抵销。
抵销有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两种。法定抵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双方互负债务且互享债权;二是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三是债务均已到期;四是债务不属于按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满足这些条件,任何一方能将自己债务与对方到期债务抵销,但要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且抵销不能附条件或期限。
约定抵销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抵销。它更注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不受法定抵销条件限制。
要是无法通过抵销解决互负债权问题,双方可协商确定债务履行顺序和方式,签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要是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互负债务,小朱欠小胡货款,小胡欠小朱借款。小朱认为可以进行抵销,因为双方债务均已到期,且都是金钱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但小胡觉得借款和货款性质不同,不同意抵销,双方为此产生争议,无法自行解决。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案存在法定抵销的可能。小朱和小胡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债务标的物种类均为金钱、品质相同,且债务均已到期,也不属于不得抵销的债务,小朱有权将自己的债务与小胡的到期债务抵销,不过需通知小胡,通知到达小胡时生效,且抵销不得附条件或期限。
2、若双方无法通过抵销解决问题,可协商确定债务履行顺序和方式并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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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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