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时,
清算方式分自行清算和
强制清算。
自行清算适用于几种情况,像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到了,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还有股东会或
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以及公司依法被
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等。公司要在解散事由出现后15天内成立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
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要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
债权人;处理公司未了结业务;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
债务;处理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
民事诉讼。
强制清算在一些情形下启动,比如公司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或虽成立却故意拖延清算,又或者
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这时债权人或股东可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法院受理后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程序和自行清算差不多,不过在法院监督下进行。
清算结束,清算组要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法院确认,再报送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
注销公司登记,公告
公司终止。
建议公司在解散时,按规定及时成立清算组进行自行清算。若遇到问题,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债权人或股东发现违法清算等情况,可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共同投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
期限届满,公司决定解散。然而,在解散事由出现后的十五日内,公司并未成立清算组进行自行清算。小许作为公司的债权人,认为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行为可能损害其利益,于是向人
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进行强制清算。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而解散时,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自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违反了自行清算的程序要求。
2、当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进行强制清算。小许作为债权人,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后会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且清算结束后需制作清算报告,报相关部门确认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