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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里货物是否属于财产保全范畴

时间:2026.09.14 标签: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阅读:1287人
律师解析:
店里货物一般属于财产保全范围。财产保全是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为保证生效判决能执行或避免财产受损,对当事人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限制处分的强制手段。
店里货物作为当事人财产,符合条件时可被保全。按民事诉讼法,利害关系人情况紧急,不马上申请保全就会使合法权益受难以弥补损害的,可在起诉或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保全。法院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要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立即执行。
诉讼中,当事人也能申请财产保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若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应裁定解除保全。总之,店里货物只要和案件有关,符合法定条件,就能成为财产保全对象。遇到相关情况,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可按法律规定及时申请,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因合同纠纷闹上法庭。小朱担心小胡转移店里货物导致自己权益受损,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对小胡店里的货物进行财产保全。小胡认为店里货物是其正常经营所需,不应被保全,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店里货物属于当事人的财产,符合财产保全条件时可以被保全。小朱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有权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立即执行。若法院责令小朱提供担保,小朱不提供则会被裁定驳回申请。若小胡提供担保,法院应裁定解除保全。只要店里货物与案件有关且符合法定条件,就能成为财产保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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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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