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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可不可以选择不予立案

时间:2026.09.14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925人
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罪不予立案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要达到一定程度才构成犯罪。要是伤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被认定为犯罪,公安机关能决定不予立案。
公安机关会依据具体情况判断故意伤害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标准。像双方因琐事冲突,一方致使另一方轻微擦伤这类轻微伤害,且情节不恶劣、后果不严重,就可能达不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这时公安机关可决定不立案
此外,若存在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死亡等法定情形,也应不予立案。
要是被害人觉得应当立案,但公安机关却不予立案,可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能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若理由不成立,检察院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就得立案。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因琐事发生冲突,小朱将小胡胳膊抓伤,造成轻微擦伤。小胡报警后,公安机关经调查,认为此次伤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未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决定不予立案。小胡认为应当立案,对该决定不满。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行为需达到一定程度才构成犯罪。像本案中仅造成轻微擦伤,情节不恶劣、后果不严重,符合不予立案情形。
2、若存在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死亡等法定情形,也应当不予立案。
3、小胡作为被害人,认为应当立案而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其可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若理由不成立,检察院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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