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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时详细的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时间:2026.09.13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263人
律师解析:
同居关系里的财产分割,得分不同情况处理。
先说个人财产,像一方在同居前就取得的财产,还有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补偿这类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都还是归个人,不参与分割。
再看同居期间的财产。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要是当事人之间有约定,就按约定来。要是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能证明是一方出资的,财产就归出资方。要是证明不了出资情况,通常就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会根据双方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等情况合理分割。
分割财产时,双方可以先协商,达成一致的分割协议。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考虑财产来源、双方贡献、生活需要等因素,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在购置财产时出的钱比较多,而且财产主要供其生活使用,法院分割时可能会多分给这一方。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同居多年,现因感情不和决定分开并分割财产。小朱有同居前购买的房产一套,小李因车祸获赔一笔补偿款。此外,二人同居期间共同经营生意有了一定收入,还一起购置了一辆汽车。双方就这些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同居期间的收入和汽车应平分,小李则觉得自己车祸补偿款不应分割,且自己对经营生意贡献大,应多分。双方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朱同居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小李因车祸获赔的补偿款具有人身专属性,也归小李个人所有。
2、对于同居期间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汽车,若双方无约定,法院会综合考虑财产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若小李能证明对经营生意贡献大,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小李,遵循公平合理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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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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