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职务侵占辩护精选解答 > 多次职务侵占数额未达较大算犯罪吗

多次职务侵占数额未达较大算犯罪吗

时间:2026.09.13 标签: 刑事辩护 职务侵占辩护 阅读:1332人
律师解析:
判断多次职务侵占但每次数额均未达较大标准是否构成犯罪,要分情况来看。
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通常,每次职务侵占数额都未达到该标准,单独看是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的。
不过,依据法律精神和司法实践,要是行为人多次实施职务侵占行为,把多次侵占的数额累计起来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这是因为多次实施该行为,能反映出行为人主观上有侵占故意,且行为具有连续性和社会危害性。
司法认定时,还得考量每次行为的关联性和时间跨度等因素。如果这些行为在时间上连续,且基于同一犯意实施,累计计算数额能更准确体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如,行为人在一段时间内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物,每次数额不大,但累计起来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就可能被认定构成职务侵占罪,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遇到类似情况,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情况。单位也应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防止此类行为发生。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收集证据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单位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物。每次侵占数额较小,均未达到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单位发现后报警,警方将小朱抓获。在处理过程中,对于小朱是否构成犯罪存在争议。一方认为每次数额未达标准不构成犯罪;另一方认为应累计计算数额来判断。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若每次职务侵占数额未达较大标准,单独看小朱的每次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2、但小朱多次实施职务侵占行为,若将其多次侵占数额累计计算后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且这些行为在时间上具有连续性,是基于同一犯意实施的,反映出小朱主观上具有侵占故意及社会危害性,那么小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菏泽刑事辩护陈青友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247 执业10
专长: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优势:

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律所:

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荣誉:

律图网第三届律师评选颁发的“人气王者”等 1项荣誉

电话:

15554084955

律师简介: 陈青友律师:山东大学毕业,曾任职于政府部门法制科,现职业于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仲裁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除扎实的法学功底外,具有较强的矛盾纠纷处理能力。办案经验丰富、技巧娴熟。努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量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觉到公平正义。

更多>
陈青友律师,已执业10年,执业地区为山东菏泽,认证执业律所是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5554084955,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