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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时追加被告时间是多少

时间:2026.09.13 标签: 诉讼仲裁 证据调查 阅读:1466人
律师解析:
民事诉讼里,追加被告的时间通常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都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追加被告和增加诉讼参与主体有关,所以一般也遵循这个规定,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追加被告。
但特殊情况也有,法院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在举证期限届满后追加被告。比如在案件审理时,发现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参加诉讼,即便过了举证期限,法院也能依职权通知其参加。
一般来说,当事人最好尽早发现需要追加的被告,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不然逾期申请,可能不被法院准许。要是对举证期限和追加被告的事有疑问,当事人可以及时和承办法官沟通。

案情回顾:

小朱起诉小胡要求偿还借款,在诉讼过程中,小朱发现该借款是小胡与小丽的共同债务,想追加小丽为被告。但此时举证期限即将届满,小朱犹豫是否还能申请追加。后来小朱还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才向法院提出追加小丽为被告的申请,小胡则认为小朱逾期申请不应被准许,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追加被告通常也应遵循此规定,所以小朱逾期申请存在不被准许的风险。
2、但如果本案中发现小丽是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即使超过举证期限,法院也可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最终是否准许追加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建议当事人尽早发现需追加的被告并在举证期限内申请,有疑问及时与承办法官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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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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