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商品房赠与后,房子使用年限不会归零。
土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商取得
土地使用权之日起算,和
房屋所有权转移方式没关系。
开发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就确定了土地使用年限。像住宅用地通常是70年,商业用地一般是40年。
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房屋无偿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的
民事法律行为。这只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一种方式,土地使用年限不会因赠与重新起算。
举例来说,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几年后才建成房屋,不管是出售还是赠与,之后不管经过多少次交易或赠与,土地使用年限都按最初取得土地时确定的
起始时间计算。所以,受赠人拿到的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剩余年限,不是重新计算。
如果遇到相关问题,要明确土地使用年限的计算规则,避免因误解
产生纠纷。在进行
房屋赠与等交易时,可查看
土地出让合同等文件,了解土地使用年限情况。
案情回顾:小朱将自己的一套商品房赠与小胡。小胡认为房子赠与后土地使用年限应重新计算,而小朱则觉得土地使用年限不会因赠与而重新起算,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实际上,该商品房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过了几年才建成房屋,小朱是后来购买的此房。
案情分析:1、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与房屋所有权转移方式无关。赠与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一种方式,不影响土地使用年限的计算。
2、开发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就确定了土地使用年限,如住宅用地一般70年、商业用地一般40年等。后续无论房屋经过几次交易或赠与,土地使用年限始终按最初取得土地时确定的起始时间计算,受赠人取得的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剩余年限,并非重新计算。所以小朱的观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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