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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抵押借款需签买卖合同么

时间:2026.09.12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070人
律师解析:
抵押借款不用签买卖合同。抵押借款是担保贷款,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占有,把财产作为债权担保贷款人借款,要签抵押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得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通常包含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和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等条款。
合同签好后,要依法办理抵押登记。不动产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动产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实际中,有些债权人为保障权益,会要求和债务人签买卖合同,约定债务人到期不能偿债,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这种“流押条款”无效。债权人要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债权,比如和抵押人协议用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案情回顾:

小朱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小胡借款,小胡为保障自身权益,要求与小朱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若小朱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房屋归小胡所有。小朱认为只需签订抵押合同,不应签订买卖合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最终小朱还是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借款到期后小朱未能还款,小胡欲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小朱不同意。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抵押借款应签订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需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小朱与小胡之间的抵押借款应签订抵押合同而非买卖合同。
2、小胡与小朱约定的“债务人届期不能清偿债务,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属于“流押条款”,该条款无效。小胡应通过与小朱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来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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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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