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诉讼精选解答 > 行凶者指认雇凶人得有什么样的证据

行凶者指认雇凶人得有什么样的证据

时间:2026.09.11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 阅读:1432人
律师解析:
行凶者指认雇凶人,要提供多方面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增加指认可信度。
言词证据上,行凶者的供述是重要依据。不过只有其单方面指认不够,其陈述要详细、合理,还得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要是有其他知晓雇凶情况的证人,他们的证言也能当证据。
物证也很重要。和雇凶相关的物品能发挥大作用。像行凶者与雇凶人之间的通讯工具,可能从中提取到雇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他们就犯罪行为有过沟通、策划。若存在金钱交易,转账记录、收条等能证明雇凶人支付过报酬。
视听资料同样关键。公共场所的监控录像要是能记录雇凶人与行凶者接触、交谈等情况,能直观体现两者关联。若有现场录音、录像直接记录雇凶过程,证明力更强。
鉴定意见也必不可少。对通讯记录、转账记录等做技术鉴定,能确认其真实性和关联性。对行凶工具等物证进行痕迹鉴定,可证明其与案件的关联,辅助证明雇凶事实。
建议行凶者尽可能收集各类证据,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同时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情况,帮助查明真相。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行凶被警方抓获,在审讯过程中,小朱指认小胡是雇凶人。但警方不能仅依据小朱的指认就认定小胡雇凶,需多方面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小朱的供述虽重要,但缺乏其他证据支撑,小胡也否认雇凶。双方陷入争议,警方需进一步收集证据

案情分析:

1、言词证据方面,小朱的供述需详细、合理且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若有知晓雇凶情况的证人,其证言也可作为证据。
2、物证方面,小朱与小胡之间的通讯工具若有雇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或存在金钱交易的转账记录、收条等,可证明雇凶行为。
3、视听资料方面,公共场所监控录像若记录小朱与小胡接触、交谈情况,或有现场录音、录像记录雇凶过程,更具证明力。
4、鉴定意见方面,对通讯记录、转账记录等进行技术鉴定,对行凶工具等物证进行痕迹鉴定,可辅助证明雇凶事实。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东莞婚姻家庭东莞婚姻家事律师丘敏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1.2万 执业16
专长:

婚姻家庭、合同事务、公司经营

优势:

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律所:

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荣誉:

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先进个人等 1项荣誉

电话:

18029139837

律师简介:丘敏律师,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东莞市律协公司法律专委会秘书长、东莞电视台《平安东莞》特邀嘉宾、东莞市妇女维权站维权律师、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湛江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在东莞执业16年。深耕婚姻家事案件,擅长高净值人士离婚的复杂财产分割、第三者赠与返还、离婚纠纷、债务隔离、抚养权、股权分割、遗产继承、家族财富传承。善于以非诉方式化解各类纠纷,助力东莞当事人体面化解婚姻困境,带领律师团队代理过数千宗案件。始终秉持专业、敬业、高效理念,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为客户精准制定法律解决方案,全力实现权益最大化。

更多>
东莞婚姻家事律师丘敏律师,已执业16年,执业地区为广东东莞,认证执业律所是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擅长婚姻家庭、合同事务、公司经营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029139837,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