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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期间可不可以追加被执行人妻子

时间:2026.09.11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804人
律师解析:
执行期间能不能追加被执行人的妻子为被执行人,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执行阶段就能追加其妻子为被执行人。按照《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算夫妻共同债务。符合这些情况,债权人可向执行法院申请追加。
但如果债务是被执行人的个人债务,像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一般不能追加其妻子为被执行人。
申请人申请追加时,要向执行法院交书面申请,并且提供证据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会审查申请,通过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证据。要是经审查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会裁定追加被执行人的妻子为被执行人;若认定是个人债务,就会驳回申请。

案情回顾:

小许在执行阶段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小朱的妻子小丽为被执行人。小许认为该债务是小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小丽称该债务是小朱因赌博所负,属于个人债务。双方就能否追加小丽为被执行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在执行阶段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若债务是因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则为个人债务,通常不能追加。
2、小许需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会通过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审查,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会裁定追加小丽为被执行人;若认定为个人债务,则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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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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