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办案流程精选解答 > 二审时能不能对诉讼标的作出变更

二审时能不能对诉讼标的作出变更

时间:2026.09.06 标签: 诉讼仲裁 办案流程 阅读:907人
律师解析:
二审通常不允许变更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指的是当事人之间有争议、需法院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一审时,当事人围绕诉讼标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也围绕它审理和裁判。要是二审随意变更诉讼标的,会破坏审级制度,让一审程序失去意义,违背两审终审制原则。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按相关规定,二审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二审法院可按当事人自愿原则,对新增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会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要是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但这并非直接变更诉讼标的,而是对新增诉求或反诉的处理。
总的来说,二审一般不允许变更诉讼标的,但对于新增诉求或反诉有特定处理办法。遇到这类情况,当事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

小朱起诉小李要求偿还借款,一审围绕该借款纠纷这一诉讼标的进行了审理和裁判。小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二审,在二审时小朱试图将诉讼标的变更为要求小李支付借款利息。小李认为二审不应变更诉讼标的,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二审不允许对诉讼标的作出变更。因为一审中当事人围绕诉讼标的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也针对该标的进行审理裁判,随意在二审变更会破坏审级制度,违背两审终审制原则。
2、不过,若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二审法院可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若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本案中小朱变更诉讼标的不符合常规规定,若其是新增独立诉求则按特殊情况处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