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郭睿律师,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郭睿律师坚持“诚信、专业、严谨”的工作理念,“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工作原则,在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案件,获得了委托人、顾问单位等各类客户的高度评价。郭睿律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业务学习,2019年4月在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参加了“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第四期)”。郭睿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活动,送法进校园,给学生开展法治讲座。 郭睿律师承办的典型的案例有: 1.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检察院不予起诉。 2.王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检察院不予起诉。 3.林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经过多次与承办警官沟通,在批捕前公安予以了取保,取保到期后,林某被解除取保。 4.吴某涉嫌强奸罪,经过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吴某被检察院不批捕后取保,取保到期后解除取保。 5.万某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取保到期后解除取保。 6.刘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院对刘某适用了缓刑。 7.丁某制作盗版游戏侵犯著作权罪,经过积极辩护,四名被告人只有丁某被适用了缓刑。 8.董某等人入室盗窃案,一审时其未委托律师,一审法院判决董某有期徒刑四年,之后除了董某以外的其他被告人提出了上诉。二审接受董某家属委托后,经过辩护,二审改判董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他人维持原判。 除了以上案件,郭睿律师承办的其他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获得了当事人的满意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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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与诽谤罪想象竞合时,应按“从一重罪处断”原则处理。即比较两罪的法定刑,结合具体犯罪情节和危害程度,选择处罚较重的罪名来定罪量刑。以确保犯罪行为受到与其罪责相适应的制裁,彰显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公司商誉被严重侵权,可先收集侵权证据,如网络言论截图、视频音频等。然后与侵权方沟通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名誉权侵权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法院会考量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以此判定赔偿数额。

离婚时,若一方构成诽谤罪,另一方可以得到赔偿。因诽谤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诽谤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受害人可通过刑事诉讼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也能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若有人造谣但没证据,可先收集间接证据,如网络言论截图、证人证言等。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其协助调查收集证据。若造谣行为对自身名誉等造成损害,可在有一定证据后,通过民事诉讼要求造谣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