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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赃物是否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时间:2026.08.31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100人
律师解析:
敲诈勒索赃物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威胁或要挟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公私财物”没把赃物排除在外。
犯罪构成讲,主观上,行为人即便针对赃物,只要有通过威胁、要挟手段获取财物的故意,就符合敲诈勒索罪主观要件。客观上,实施威胁或要挟行为迫使对方交付财物,不管财物是否合法,只要有经济价值,就满足“财物”要求。
司法实践中,赃物来源不合法,但不能随意用非法手段获取。法律保护财物占有秩序,而非财物合法性。敲诈勒索赃物侵犯他人财物占有权益,扰乱社会秩序,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不过,量刑时,赃物会作为情节考虑。若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利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同时,要遵守法律,不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案情回顾:

小朱得知小胡手中有一批来路不正的赃物,便以向相关部门告发相威胁,要求小胡将赃物交给他。小胡因害怕事情败露,无奈将赃物交给了小朱。小胡事后报警,小朱被警方抓获,小朱认为自己索要的是赃物,不构成犯罪,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主观方面看,小朱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意图通过威胁手段获取小胡手中的赃物,符合敲诈勒索罪的主观要件。
2、客观上,小朱实施了以告发相威胁的行为,迫使小胡交付财物。虽然财物为赃物,但具有经济价值,满足敲诈勒索罪中“财物”的要求。
3、司法实践中,法律保护财物的占有秩序,小朱的行为侵犯了小胡对赃物的占有权益,扰乱了社会秩序,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不过在量刑时,赃物这一因素可作为情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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