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
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辽宁紫泰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13386859305
律师简介:本人深耕法律领域多年,以民商法学为学业根基,系统研习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核心领域法律法规与实务规则,打下严谨扎实的专业功底,形成兼具法理深度与办案视角的法律思维。2015 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正式投身法律服务行业,始终秉持「专业赋能、诚信履职」的执业理念,全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凭借扎实的专业积累与丰富的办案经验,本人现任沈阳市劳动专业委员会委员、湛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参与行业研讨、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争议公正处理等方面积极履职,兼顾实务办案与行业共建,不断拓宽专业视野、提升综合法律服务能力。 执业以来,本人聚焦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与刑事辩护两大核心领域,深耕细作、精益求精。在婚姻家事领域,擅长处理离婚纠纷、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继承纠纷、家事调解等案件,注重法理与情理兼顾,以柔性方式化解家庭矛盾,全力维护当事人婚姻、财产与人格权益。在刑事领域,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涵盖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阶段,擅长为当事人提供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法律服务,精准把握案件事实与证据规则,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 本人始终坚守律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既以专业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以法治温度化解矛盾、传递正义。未来将持续深耕婚姻家庭与刑事法律领域,精进业务能力,以更专业的服务、更严谨的态度,为当事人保驾护航,践行律师的职业使命与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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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证执行异议时效已过,当事人可尝试通过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达成新的履行协议。若协商不成,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审查公证债权文书的合法性和执行依据,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若母亲不配合递公证书资料,首先建议和母亲心平气和地沟通,了解其不配合的原因并协商解决。若沟通无果,可咨询公证处,看能否通过其他方式如律师函等正规渠道解决,以避免因母亲不配合延误公证书办理。

当事人放弃公证是指当事人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主动放弃公证申请的行为。我国公证法对此虽未明确具体条款规定放弃公证相关内容,但依据公证程序规则,当事人有撤回公证申请的权利,且放弃公证后可能产生已缴纳费用不退等结果。

公证处公证过的双方协议通常是有效的。公证是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经过公证的协议在法律上具有较高的证明力。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书,否则法院一般会认可其效力,可保障协议顺利履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补偿协议公证需准备一系列材料。自然人要提供身份证明,法人要提供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有授权委托书;协议文本要详细完备;与协议相关的产权证明、财务资料等也是必备的;还需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