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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因重婚自愿离婚法院会如何判

时间:2026.08.23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342人
律师解析:
重婚是法定婚姻无效情形。若一方或双方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审查确属重婚,会判决婚姻无效,而非按离婚处理。无效婚姻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无夫妻权利义务
要是双方明知重婚,自愿签离婚协议起诉离婚,法院会先审查婚姻效力。若认定为重婚,会先宣告婚姻无效,不按离婚程序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
同居期间财产,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不能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财产权益。
子女抚养问题,适用民法典中父母子女规定。法院会从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抚养能力和条件等情况妥善解决。
遇到重婚导致的婚姻问题,当事人可先自行协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同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登记结婚后,小朱又与小丽登记结婚。后来小朱和小丽知道重婚事实后,自愿签订离婚协议并向法院起诉离婚。小胡得知后也向法院申请宣告小朱和小丽的婚姻无效。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由于小朱存在重婚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法院经审查确属重婚的,会依法判决小朱和小丽的婚姻无效,而非按离婚处理,因为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他们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对于小朱和小丽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先由他们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且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小胡的财产权益。
3、关于子女抚养问题,适用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小朱和小丽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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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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