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2025年度“优秀刑事律师”等 3项荣誉
15826055108
律师简介:个人简介:王战军律师为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强奸罪(被诬告强奸)类刑事案件的无罪辩护与取保候审事宜。 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针对强奸罪(被诬告强奸)类刑事案件开展了系统研究。以证据审查、程序辩护为核心,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无罪或罪轻的结果,能够更为敏锐地察觉指控中的漏洞或不实之处。其系统的研究、鲜明的办案理念以及一定数量的成功案例,彰显了其极强的专业能力。所代理的案件曾被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采访报道。 始终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奉为执业的准则与不变的初心。每一起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命运以及家庭的悲欢,所以从不拘泥于刻板的程式。相反,善于运用灵活多元的法律策略与沟通艺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竭力构建最坚实的防线,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人格尊严,堪称当事人权益的忠诚守护者。在刑事辩护的战场上,一丝不苟、寸土必争;同时,也是法治精神的积极传播者,展现出敬业精神、细致的工作作风以及强大的辩护能力。这份坚定的立场与卓有成效的辩护,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赖,也在同行与业界中积累了扎实而良好的口碑。 此外,还参与了重庆广播电台《身边说法》等媒体节目,担任嘉宾律师,并通过电视普法栏目扩大法律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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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老人要钱用于合理生活、医疗等必要支出,子女应履行责任。若老人索要不合理,子女可先与其沟通,解释自身情况争取理解。沟通无果,可让家庭其他成员或基层组织介入调解。若老人索要行为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可咨询律师,必要时走法律途径,但应作为最后手段。

一般情况下,母亲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仍需履行赡养义务。但存在这些特殊情况子女可不养母亲:母亲对子女实施严重犯罪行为,如虐待、遗弃致子女重伤或死亡;母亲主动与子女断绝关系并经法定程序解除;子女经合法收养建立新家庭,与亲生母亲法律关系消除。

若房子只给儿子不给女儿,女儿维权需视情况而定。若房子是父母个人财产,其有权自由处置,女儿一般无法维权;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且存在遗嘱分配不合理或未留必要份额等情况,女儿可通过与家人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离婚后并非不用再承担抱孩子的事。即使婚姻关系解除,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无论孩子抚养权归哪一方,另一方都需承担相应责任,在与孩子相处时抱孩子等照料行为也属于责任范畴,且未直接抚养方还有支付抚养费等义务。

遗弃老人指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对老人有能力赡养却拒绝赡养的行为。包括将老人赶出家门、不提供必要生活条件、不照顾生病老人等情形。这些遗弃行为不仅违背道德,还可能触犯法律,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