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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预期收益损失的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6.08.20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违约 阅读:963人
律师解析:
赔偿预期收益损失有相应标准。
对于可预见规则,违约方在签合同时,要能预见到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只有在其合理预见范围内的预期收益损失,才会获赔。像商业合作里,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赔偿未来业务拓展收益,就得证明违约方签约时能预见业务拓展及收益情况。
减损规则方面,受损方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没采取合理措施致损失扩大,违约方不用赔扩大部分的预期收益损失。比如一方因对方违约受损,要积极找替代方案减少损失。
损益相抵规则规定,若受损方因违约获得利益,要从预期收益损失赔偿中扣除。例如企业因对方违约业务中断,中断期间通过其他业务获额外收益,计算赔偿时要考虑该收益。
另外,赔偿预期收益损失需证据支持。受损方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预期收益存在、数额及与违约行为的因果关系。证据可以是合同、财务报表、市场分析报告等。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签订商业合作合同,约定共同开展业务。然而小胡违约,导致小朱未来业务拓展受阻。小朱要求小胡赔偿因违约导致的未来业务拓展预期收益。小胡认为部分损失是小朱未采取合理措施扩大的,且小朱在业务中断期间有额外收益应扣除,双方就赔偿预期收益损失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可预见规则,小朱要求赔偿未来业务拓展收益,需证明小胡在签约时能预见到这种业务拓展及收益情况,否则超出预见范围的损失小胡无需赔偿。
2、按照减损规则,若小朱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扩大部分的预期收益损失小胡无需赔偿。
3、根据损益相抵规则,小朱因违约获得的额外收益,应从预期收益损失赔偿中扣除。
4、小朱要求赔偿预期收益损失,需提供合同、财务报表等充分证据证明预期收益的存在、数额及与违约行为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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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唐雪榕律师,广州人,执业于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合伙人,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唐雪榕律师本科学医,后跨专业考取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接受系统的法律专业训练及研学后于2006年硕士毕业,并自此开始从事律师行业。唐雪榕律师执业十多年来,主要从事医疗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经唐雪榕律师处理的案件上千件。经过了十几年的锤炼,唐雪榕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精湛的诉讼技巧,同时唐律师拥有优秀的语言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在每件案件中为每个当事人提供精准、高效、专业的法律代理服务,维护了每个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一致得到委托人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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