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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能否抵销

时间:2026.08.14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303人
律师解析:
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能否抵销,要分情况判断。法律上,抵销分为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
先说法定抵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互负债务,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任何一方能把自己的债务和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不过,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债权人只是没了胜诉权,债权本身还在。要是主动债权(行使抵销权一方的债权)过了诉讼时效,一般不能主张法定抵销;要是被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过了诉讼时效,主动债权的债权人能主张抵销,这相当于债务人放弃了时效利益。
再说约定抵销。当事人只要协商一致,就能把各自的债权债务抵销,不受债权是否过诉讼时效的限制。约定抵销体现的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只要双方达成合意,不管债权是否过时效,都能按约定抵销,法律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和处分权。
所以,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在法定抵销时会受到限制,在约定抵销时则可以根据当事人协商进行。要是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先看是法定抵销还是约定抵销的情况,再依据具体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来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互负债务。小朱对小胡有一笔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小胡对小朱也有一笔债权。小朱想以自己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与小胡的债权进行抵销,小胡则认为小朱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能用于抵销,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定抵销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小朱的债权是主动债权,因其已过诉讼时效通常不能主张法定抵销;若小胡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小朱作为主动债权的债权人可以主张抵销,可视为小胡放弃时效利益。
2、从约定抵销角度,若小朱和小胡协商一致,就可以将各自的债权债务进行抵销,不受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的限制,因为约定抵销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法律尊重其自主意愿和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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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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