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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案证据到底需要什么样的证据

时间:2026.08.12 标签: 诉讼仲裁 证据调查 阅读:1153人
律师解析:
定案证据要满足“三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客观性方面,证据得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能是主观臆想或猜测。像合同原件、购物发票这类物证,是以自身客观存在的形态来证明案件事实。
关联性要求证据和待证事实有内在联系,能对案件事实起到证明作用。例如在债务纠纷里,转账记录和借款事实相关联,就能作为借款发生的证明依据。
合法性强调证据的收集、形式和运用都要符合法律规定。收集证据的主体、程序等都得合法,像通过非法拘禁、威胁等手段获取的证据,即便能证明事实,也会因不合法被排除。而且证据形式也要合法,比如书面合同需要双方签字盖章。
只有同时具备“三性”的证据,才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不同案件类型对证据的要求存在差异。刑事案件要求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民事案件遵循高度盖然性标准,也就是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要明显大于另一方。
在实际案件中,当事人要注意收集具备“三性”的证据。若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等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证据问题影响案件结果。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发生债务纠纷,小朱称小胡向其借款未还,小朱提供了一份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记录显示小胡有借款意向。小胡则指出该聊天记录是小朱通过威胁手段获取,且聊天记录未明确借款金额与还款时间,与借款事实关联性存疑。双方就该聊天记录能否作为定案证据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客观性来看,聊天记录虽以电子形式存在,但如果是真实发生的交流内容,满足客观性要求,不过小胡称是受威胁获取,若属实则影响其客观性。
2、关联性方面,聊天记录未明确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难以有力证明借款事实发生,其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不足。
3、合法性上,若小胡所说小朱通过威胁手段获取聊天记录属实,该证据收集不合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在民事案件中遵循高度盖然性标准,此聊天记录能否达到证明借款事实的标准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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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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