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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施工合同无效时,要怎么去索要

时间:2026.08.10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施工合同纠纷 阅读:1384人
律师解析:
施工合同无效时,索要工程款等款项按以下方式处理:
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依据《民法典》,承包人能请求参照合同工程价款约定折价补偿。为此,承包人要收集施工证据,像合同、施工图纸、工程进度记录、验收报告等,以此证明工程量和工程质量。若双方对价款有争议,可找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鉴定确定合理价款。
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修复后合格,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此时,承包人先解决质量问题,若因发包人导致质量问题,承包人可要求其担责。
若双方就工程款支付协商不成,承包人有多种解决途径。可以直接与对方沟通协商;也能找第三方介入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若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约定,可申请仲裁;还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

案情回顾:

小朱作为承包人,与发包人小胡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经鉴定合同无效。该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但小朱与小胡就工程价款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小胡则觉得价款过高。双方协商无果,小朱欲通过法律途径索要工程款。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承包人小朱可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小朱需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各类证据,如合同、施工图纸等,以证明自己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质量。
2、若双方对工程价款有争议,可通过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鉴定,确定合理的工程价款。若双方就工程款支付协商不成,小朱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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