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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重大过错包括哪些

时间:2026.08.10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077人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内重大过错有以下情形。
重婚是婚内重大过错之一,指有配偶的人再和他人结婚,涵盖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严重违反一夫一妻制原则。
与他人同居也是过错情形,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违背了夫妻相互忠实义务。
实施家庭暴力同样属于重大过错,家庭成员间用殴打、捆绑等方式实施身体、精神侵害,对家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在此列。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
还有兜底条款“其他重大过错”,像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和夫妻感情,也会被认定为重大过错。
若遇到对方存在婚内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建议无过错方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以便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能有充分依据。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后小朱染上赌博恶习,屡教不改,不仅输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下大量债务,严重影响了家庭生活和夫妻感情。小丽因此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小朱给予损害赔偿。小朱则认为赌博只是个人爱好,不构成重大过错,不应赔偿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其他重大过错属于婚内重大过错情形,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和夫妻感情,可被认定为重大过错。本案中小朱赌博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和夫妻感情,符合“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
2、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小丽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小朱给予损害赔偿,其诉求应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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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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