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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进行贿博量刑是多少年

时间:2026.08.0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275人
律师解析:
网络赌博涉及两个罪名,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量刑不同。
先说赌博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得交罚金。聚众赌博指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达5000元以上,或者赌资累计达5万元以上,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以赌博为业,就是把赌博所得作为主要生活或挥霍来源。
再说开设赌场罪。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要交罚金;情节严重的,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交罚金。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来组织赌博活动,像建赌博网站接受投注、建网站给别人组织赌博、当赌博网站代理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都算开设赌场行为。情节严重的情况有抽头渔利累计达3万元以上、赌资累计达30万元以上等。
大家千万别参与网络赌博,这是违法犯罪行为。要是发现网络赌博相关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案情回顾:

小朱在网络上组织多人进行赌博活动,通过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吸引了小胡、小丽等20多人参与。小朱从中抽头渔利累计达6000元,赌资数额累计达8万元。小胡认为自己只是参与赌博,不应受重罚;而警方认定小朱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小胡等人涉嫌赌博罪,双方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并抽头渔利,符合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活动的开设赌场行为,虽抽头渔利未达“情节严重”的3万元标准,但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小胡等20多人参与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符合“聚众赌博”情形,构成赌博罪,应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论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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