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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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包造成损失,责任承担主体需分情况确定。依据相关法规,转包人与转承包人对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者均存在过错。若发包方对非法转包有过错,如未严格审查,需按过错程度担责。此外,实际施工人施工有过错致损,自身也要担责。总体而言,各方通常按过错大小分配责任。

项目经理内部承包合同效力需具体分析。若符合以下条件合同有效:一是主体适格,承包方为企业内部职工且存在劳动关系;二是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三是企业对项目有一定管理,如提供资金等支持并监督质量安全。若名为内部承包,实则转包给无资质个人,合同因违反相关规定无效。判断需综合多方面考量。

分包人代位起诉发包人,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分包人对承包人的债权合法且到期、承包人怠于向发包人行使到期债权并对分包人造成损害等。起诉时,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通过法律程序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若单位欠劳务分包费且无合同,仍可追讨欠款。可收集其他能证明劳务分包关系的证据,如工作成果、聊天记录、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之后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凭借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总包整体转包合同的行为违法。在这种情况下,分包方若想索要款项,可先与总包协商确定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应付款项。若协商无果,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施工记录等,通过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