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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的社保是不是共同财产

时间:2026.07.31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439人
律师解析:
离婚时,判断夫妻一方的社保是否属共同财产,得区分情况。
先说养老保险,其个人账户在婚姻存续期间的缴费和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基本养老金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能分割。
再说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它们主要是提供保障,有人身属性,通常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分割。
司法实践里,涉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分割,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合理分配。要是夫妻双方对社保分割有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时,双方就小朱的社保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产生争议。小丽认为小朱社保都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小朱则觉得只有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经了解,小朱社保中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婚姻存续期间有缴费及收益,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包含在内。

案情分析:

1、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其个人账户部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缴费及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也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可分割,所以小朱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相应部分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社保中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因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主要功能是提供保障,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离婚时一般不进行分割,所以小朱这部分社保不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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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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