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聘金归属哪方
时间:2026.07.28
标签:
婚姻家庭
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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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后聘金归属要依具体情况定。聘金在法律上常被视作
彩礼。按照《
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要是出现下面这些情况,给付方请求返还按习俗给的彩礼,法院会支持:一是双方办了
结婚登记手续,却没一起生活;二是婚前给彩礼,让给付人生活困难。
要是不存在上述情形,且双方协议离婚,通常聘金归收受方。比如双方
结婚后共同生活多年再协议离婚,一般认为彩礼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用返还,归收受方。但要是结婚时间短,双方没共同生活,给彩礼让给付方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给付方有权要求返还。
在实践中,协议离婚时双方能就聘金归属协商,达成一致后写进
离婚协议。要是协商不成,可
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事实和
证据,依照法律规定判决。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经人介绍结婚,小朱给付小丽聘金。婚后不久,两人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小朱认为结婚时间短且自己因给付聘金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要求小丽返还聘金;小丽则觉得聘金已用于共同生活,不应返还,双方协商无果,小朱遂向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若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给付方请求
返还彩礼,法院会予以支持。本案中需判断小朱是否因给付聘金导致生活困难。
2、若结婚时间短且未共同生活,同时给付聘金使小朱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小朱有权要求返还;若聘金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通常无需返还,归收受方小丽。法院会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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