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施工合同纠纷精选解答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约定管辖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约定管辖吗

时间:2026.07.25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施工合同纠纷 阅读:1042人
律师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纠纷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然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按照相关法律,这类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要是当事人在合同里约定的管辖法院和不动产所在地不一致,那约定管辖条款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所以,当事人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辖时,要遵循专属管辖规定,把管辖法院约定为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这么做能确保管辖约定有效,避免后续因管辖问题起争议,影响纠纷解决效率。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书面约定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工程完工后,双方因工程款支付产生纠纷。小朱欲起诉小许,但该工程不动产所在地与合同约定的被告住所地不一致,小许认为应按合同约定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而小朱则主张应按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案情分析:

1、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应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本案中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与不动产所在地不一致,该约定管辖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应按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西安建设工程纠纷魏宪合律师 已认证
4.9分 服务10万+ 执业16
专长:

建设工程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优势:

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荣誉:

优秀律师等 1项荣誉

电话:

15991606273

律师简介:魏宪合律师,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自执业以来,魏律师专注于处理企业经济纠纷、各类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争议、刑事辩护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始终坚持认真严谨、精益求精的态度,注重时效性,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魏律师为人诚实守信,做事认真负责,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清晰的思辨能力和高效的应变能力,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和赞誉。

更多>
魏宪合律师,已执业16年,执业地区为陕西西安,认证执业律所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擅长建设工程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5991606273,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