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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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起诉离婚,即便一方不同意,法院也可能判决离婚。若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重婚、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法院会认定感情破裂而判决准予离婚;若无法证明,第一次起诉可能不判离,但可在规定时间后再次起诉。

已婚男性出轨在法律层面后果如下:民事上,因出轨致离婚,无过错方配偶可依《民法典》请求损害赔偿,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分割财产,出轨方可能少分;若构成重婚,配偶离婚时可要求更多赔偿。刑事上,符合重婚罪构成要件,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此外,还会引发社会和家庭问题。

女方有离婚意愿但男方不同意,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如存在重婚、家暴等法定情形,调解无效时应准予离婚;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女方再次起诉,法院应准予离婚。

若因怀孕行动不便无法按时到庭,可先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书面延期开庭申请,说明情况并附上医院怀孕诊断证明等材料请求延期审理。若申请未获批,可委托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等作为代理人代为诉讼,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权限。还可尝试与对方及法院沟通,申请线上庭审如视频庭审,以保障自身权益、推进案件。

女方提离婚男方默认,若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办理离婚手续。若存在争议,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