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办理协议离婚有无冷静期
时间:2026.07.2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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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办理
协议离婚设有冷静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要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从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若有一方不想
离婚,可持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退还离婚协议书原件。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若双方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
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符合离婚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设立离婚冷静期是为避免冲动离婚,保障婚姻关系稳定。若想办理协议离婚,要清楚冷静期的规定,做好相应准备;若在冷静期反悔,可按规定撤回申请。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决定协议离婚。二人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发放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冷静期第20天,小朱后悔了,不想离婚,便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了《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小丽却坚持要离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小朱在冷静期内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2、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本案中因小朱已撤回申请,若小丽想离婚,需重新与小朱协商或通过
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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