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破产清算精选解答 > 破产清算中抵押权和破产费谁先清偿

破产清算中抵押权和破产费谁先清偿

时间:2026.07.14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006人
律师解析:
企业破产清算时,不少人会疑惑,破产费用和抵押权谁能优先受偿。答案是,破产费用优先于抵押权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费用是为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像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管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等都属于破产费用。抵押权是担保物权,能对特定财产优先受偿。
之所以破产费用优先,是因为它是破产程序顺利开展的保障。如果不先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就无法推进,包括抵押权人在内的债权人利益也难以保障。
所以在破产清算中,要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对破产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才可以就该特定财产优先受偿。也就是说,得先支付完破产费用,有剩余财产了,抵押权人才能够就抵押物优先拿到钱。

案情回顾:

小胡的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有一笔抵押债务,抵押权人为小许。在清算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破产费用,如案件诉讼费用、财产管理费用等。小许认为自己的抵押权应优先受偿,而清算组则坚持先支付破产费用,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费用是为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的必要支出,包括诉讼、管理财产等费用。
2、抵押权虽为担保物权,有优先受偿权,但在破产清算中,破产费用优先于抵押权受偿。因为若不先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无法推进,债权人利益难以保障。所以应先支付破产费用,有剩余财产时,抵押权人才能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