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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在法律上要承担什么责任

时间:2026.07.13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806人
律师解析:
在借款中,共同借款人的责任问题备受关注。共同借款人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能要求任意一个共同借款人偿还全部债务,被要求的借款人不能以自己只应承担部分份额为由拒绝还钱。
如果借款合同里没明确各共同借款人的债务份额,那每个借款人都要对全部债务负责。要是有共同借款人偿还债务超过了自己应承担的份额,他有权向其他共同借款人追讨。举个例子,三个人一起借了钱,其中一人还了全部借款后,能按照内部约定或者法定的分担比例,向另外两人索要他们该承担的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共同借款人和保证人不一样。保证人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而共同借款人从借款合同成立起,就和其他借款人一起有清偿债务的义务。在司法实践中,债权人起诉时,可以把所有共同借款人都列为被告,要求他们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的责任是依据借款合同产生的,目的是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大家在成为共同借款人时,一定要清楚自己的责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共同向小丽借款,签订借款合同但未明确各自债务份额。借款到期后,小丽要求小朱偿还全部债务,小朱以自己只应承担部分份额为由拒绝。小丽遂将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列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还款责任。小朱偿还了全部借款后,认为自己偿还超过了应承担份额,欲向小李和小胡追偿。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共同借款人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借款合同未明确各共同借款人债务份额时,各借款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小丽有权要求小朱偿还全部债务,小朱不能以只应承担部分份额为由拒绝。
2、小朱偿还全部借款后,若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有权依据内部约定或法定分担比例,向小李和小胡索要他们应承担的部分。
3、共同借款人与保证人不同,共同借款人自借款合同成立时就与其他借款人一起对债务有清偿义务,所以小丽可以将全部共同借款人列为被告要求还款,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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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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