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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发生后什么时候能做伤情鉴定

时间:2026.06.20 标签: 刑事辩护 司法鉴定 阅读:1169人
律师解析:
1.以原发性损伤鉴定的,伤后就能做。
2.以损伤并发症鉴定的,伤情稳定后再做。
3.伤情复杂或影响功能难鉴定的,等伤情稳定后及时鉴定。像容貌或器官功能鉴定,损伤90日后进行。特殊情况可依原发性损伤及并发症出意见,要说明后遗症,必要时复检补充鉴定。
4.具体鉴定时间按标准和法医安排来。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冲突,小朱受伤。小朱要求立即进行伤情鉴定,认为自己伤势明显,应以原发性损伤为依据马上鉴定。而小李则认为小朱的伤可能会有并发症,应等伤情稳定后再鉴定。双方就鉴定时间产生争议,不知该如何确定鉴定的合适时机。

案情分析:

1、一般来说,若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伤后即可进行鉴定;若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则需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本案中小朱和小李的争议,需判断小朱的伤情是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还是可能存在并发症。
2、对于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鉴定的,要待伤情稳定后及时鉴定。像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通常在损伤90日后鉴定。特殊情况可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要对可能的后遗症说明,必要时复检并补充鉴定。具体鉴定时间还需遵循相关鉴定标准和法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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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陈晓伟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2364 执业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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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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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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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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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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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已执业17年,执业地区为北京朝阳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718173119,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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