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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他人个人信息600条如何判罚

时间:2026.06.1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089人
律师解析:
1.出售600条他人个人信息,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出售行踪轨迹等特定信息50条以上,或住宿、交易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500条以上,就属“情节严重”,出售600条已达入罪标准。
2.一般判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可并处或单处罚金。若“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具体判罚会综合信息类型、用途、获利情况及后果等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为谋取私利,将他人个人信息出售给小胡。经调查,小朱出售的个人信息达600条。小朱认为这些信息并非关键敏感信息,不应构成犯罪。但小胡购买这些信息后用于实施诈骗,给信息所有者造成了财产损失,警方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小朱逮捕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出售住宿信息、通信记录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就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小朱出售600条信息已达到入罪门槛,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对于小朱的判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不过,具体判罚还需结合信息类型、用途、是否获利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判定。因小胡用这些信息实施诈骗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若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小朱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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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陈晓伟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2362 执业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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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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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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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已执业17年,执业地区为北京朝阳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718173119,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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