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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因诉讼时效过了的抗辩怎么办

时间:2026.06.15 标签: 债权债务 欠款追讨 阅读:1493人
律师解析:
1.面对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抗辩,若能证明存在中断、中止情形,可主张时效重新或暂停计算。像主张权利、对方同意履行属中断,不可抗力致无法行使请求权属中止。
2.无上述情形,但对方时效届满后自愿履行又反悔,法院不支持。
3.可与对方协商达成新还款协议,新协议不受原时效限制。有对方承认债务行为的证据,对己方有利。

案情回顾:

小朱曾借款给小李,约定了还款期限。还款期限届满后,小李一直未还款。多年后,小朱将小李诉至法院要求还款。小李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小朱称曾多次向小李主张权利,还拿出了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证明诉讼时效存在中断情形。小李则否认小朱主张过权利,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若能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诉讼时效可重新计算或暂停计算。小朱提供的聊天记录若能证实其曾向小李主张过权利,那么就符合时效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应重新计算。
2、若不存在时效中断、中止情形,但小李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自愿履行还款义务,之后又以时效已过反悔的,法院将不予支持。此外,小朱也可尝试与小李协商,达成新的还款协议,新协议不受原诉讼时效限制。若有证据显示小李在时效期间届满后有承认债务的行为,也对小朱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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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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