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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诈骗罪未遂的标准究竟是什么

时间:2026.06.14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1182人
律师解析:
1.认定诈骗未遂,行为人要实施诈骗行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让他人犯错。
2.对方因诈骗行为陷入错误认识,两者有因果关系。
3.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4.行为人没实际拿到财物,或拿到但未达既遂标准,判断要结合财物控制情况。
5.着手诈骗因意志外原因没获财物,认定为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案情回顾:

小朱以能为小丽办理低价入学为名,虚构其有特殊门路的事实,意图骗取小丽钱财。小丽信以为真,基于此错误认识,准备将自己的积蓄交给小朱。正当小丽要把钱给到小朱手上时,被一旁察觉到异样的小胡及时制止,小朱未能实际取得小丽准备交付的财物。

案情分析:

1、小朱通过虚构有特殊门路能为小丽办理低价入学的事实,实施了诈骗行为,符合认定诈骗罪未遂中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这一要点。
2、小丽因小朱的诈骗行为陷入错误认识,且基于此错误认识准备处分财产,存在因果关系且有处分财产的行为。
3、小朱最终未实际取得财物,是由于小胡的制止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结合财物未脱离小丽控制、小朱未实际控制财物等因素,应认定小朱构成诈骗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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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陈晓伟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2356 执业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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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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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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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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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已执业17年,执业地区为北京朝阳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718173119,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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