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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中无责方能否要求赔偿交通费

时间:2026.06.11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阅读:1377人
律师解析:
1.车祸无责方有权要求赔偿交通费。依据法律,侵害他人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要赔偿合理费用,交通费就在其中。
2.人身受损时,无责方因就医、转院等产生的交通费,责任方要赔,需以正式票据为准,且凭据要和就医情况相符。
3.仅财产受损,无责方车辆维修期间,使用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也能要求赔偿。无责方提供证据证明费用合理必要,更易获赔。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的车发生碰撞,经认定小李负全责,小朱无责。小朱车辆受损去维修,在此期间他因无法使用车辆,乘坐出租车上下班产生了费用。同时,小朱在事故中受了轻伤,去医院就医、复查也产生了交通费用。小朱向小李索赔这些交通费用,小李认为部分费用不合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应赔偿合理费用,交通费属于因事故导致的合理费用范畴。小朱在人身损害方面,因就医、复查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小李作为责任方需赔偿,小朱应提供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的正式票据。
2、在财产损失方面,小朱车辆维修期间无法使用车辆,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也可向小李索赔,但小朱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这些交通费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如此其赔偿主张更易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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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律顾问韩旭主任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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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已执业10年,执业地区为天津南开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擅长法律顾问、医疗纠纷、刑事辩护、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622835396,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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