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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起诉撤销离婚协议,时效是几年

时间:2026.06.07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194人
律师解析:
1.债权人起诉撤销离婚协议,受撤销权除斥期间限制。
2.通常从债权人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需行使撤销权;若自债务人行为发生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3.“一年”和“五年”是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
4.超期后债权人撤销权消失,不能诉讼撤销离婚协议。
5.债权人要留意债务人离婚协议中恶意转移财产情形,及时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是债权人,小丽是债务人。小丽为躲避债务与小胡签订离婚协议,将名下大部分财产转移给小胡。小朱知晓此事后,起初未在意。在小丽与小胡离婚行为发生三年半时,小朱才想起要起诉撤销该离婚协议,但此时距离他知道撤销事由已过去一年半。小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小丽与小胡的离婚协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起诉撤销离婚协议适用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规定。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2、本案中,小朱知道撤销事由已过去一年半,超过了“一年”的除斥期间,其撤销权消灭,法院不会支持小朱撤销离婚协议的诉求。所以债权人需及时关注债务人离婚协议情况,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权利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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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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