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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借条过了诉讼时效要怎么办

时间:2026.06.06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329人
律师解析:
1.借条诉讼时效,债权仍受法律保护,不过会失去胜诉机会。
2.可采取措施:债务人自愿还款,之后不能以时效已过反悔;与债务人协商达成新还款协议,受法律保护。
3.还能要求对方出书面催款证明,或电话催款并录音,对方承认借款,视为重新确认债务,时效重新计算。
4.要收集保留好相关证据,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曾借给小胡一笔钱,小胡出具借条。然而借条已过诉讼时效,小朱担心债权无法实现。小朱与小胡协商,小朱希望小胡能还款,但小胡起初以时效已过为由拒绝。小朱提出重新达成还款协议,小胡也未同意。之后小朱电话催款并录音,小胡在电话中承认了借款事实,双方因此产生是否应还款的争议。

案情分析:

1、虽然借条已过诉讼时效,小朱的债权仍受法律保护,不过其丧失了直接通过诉讼胜诉的权利。
2、若小胡自愿还款,之后不能以时效已过为由反悔。
3、小朱与小胡虽未达成还款协议,但小朱电话催款并录音,小胡承认借款事实,此可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小朱应保留好电话录音等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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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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