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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责书指出无肇事逃逸应如何去赔偿

时间:2026.06.06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阅读:1498人
律师解析:
1.赔偿前先明确事故责任比例,按定责书划分各方责任。己方全责就承担对方所有合理损失,多方有责则按比例分担。
2.赔偿项目有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残疾或死亡还有额外赔偿;财产按实际损失赔。
3.赔偿先由交强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不够的由商业三者险公司按合同赔,再不足的由侵权人赔。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的车辆发生碰撞,双方就事故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小李应负主要责任,而小李坚称小朱是全责方。此外,小李因事故受伤,要求小朱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小朱对于赔偿项目和金额存在异议,双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确定赔偿需先明确事故责任比例,应依据定责书来划分双方责任。若小朱被认定为全责,那么他需承担小李全部合理损失;若双方都有责任,则按比例分担。
2、赔偿项目包含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小李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畴,若造成残疾或死亡,还有相应的额外赔偿项目。财产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3、赔偿方式上,可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相关规定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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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核心骨干,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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