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注册500万
公司破产,要先成立
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由
董事或股东大会定人组成。
逾期未成立,
债权人可让法院指定。
2.清算组接手公司财产等资料,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理
债权债务和财产,编制报表清单,制定方案报相关部门确认。
3.按顺序偿债,先付清算费用、
工资等,再缴税,最后
清偿债务。有剩余财产,按
出资或
持股比例分配。完成后申请
注销登记。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三人共同注册了一家500万的有限责任公司。因
经营不善公司面临破产,然而三人并未及时成立清算组。公司的债权人小丽见状,向法院申请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后,全面接手公司财产、印章等资料,开展清算工作。在清算过程中,小朱认为应优先偿还自己的一笔借款,小李和小胡则认为应按法定顺序清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需成立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本案中三人未及时成立,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法院指定程序合法。
2、清算组应按法定顺序清偿费用和
债务,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再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清偿
公司债务。小朱要求优先偿还自己借款不符合法定顺序,应按照既定顺序进行清算,完成清算后申请
注销公司登记。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