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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和醉酒驾车应怎么处理

时间:2026.06.01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1206人
律师解析:
1.酒驾标准是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至80mg/100ml。酒驾普通机动车暂扣驾照并罚款;再次酒驾,拘留罚款吊销驾照。酒驾营运车,拘留罚款,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考。
2.醉驾标准是血液酒精含量达80mg/100ml以上。醉驾普通机动车,构成犯罪拘役罚款,吊销驾照,5年内禁考。醉驾营运车,吊销驾照追刑责,10年内禁考,重考后不得开营运车。
3.酒驾或醉驾出重大事故犯罪的,追刑责,吊销驾照且终生禁驾。

案情回顾:

小朱饮酒后驾驶私家车被交警拦下,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交警依法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并处罚款的决定。然而,小朱并未吸取教训,之后再次酒后驾车,又被交警查获。此次小朱对处罚存在争议,认为上次处罚过重才导致自己再次酒驾不应加重处罚

案情分析:

1、小朱第一次血液酒精含量为60mg/100ml,符合饮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标准,依据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应处暂扣驾驶证并处罚款,所以第一次处罚合理合法。
2、小朱再次酒驾,根据规定,再次酒驾应处拘留、罚款,吊销驾驶证。其认为上次处罚过重不应加重处罚的观点于法无据,法律明确对再次酒驾有更严厉的处罚措施,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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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核心骨干,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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