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当事人申请
撤诉,
诉讼费通常退一部分。以调解结案或申请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交纳。
2.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本身受理费减半,撤诉时不再减半退费;案件审理完,裁判文书作出前原告撤诉,一般退一半费用。
3.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法院可能不准许,就无法退费。
4.撤诉获准许后,要及时和法院沟通退费,按要求办手续。
案情回顾:小朱
向法院起诉小李,要求其偿还借款。案件审理过程中,小朱与小李私下达成和解,小朱决定
撤销起诉,向法院申请撤诉。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小朱认为应全额退还诉讼费,而法院告知他只能按规定操作。小朱不解,认为自己撤诉就该全退。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此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身就是减半收取受理费,所以撤诉时不再减半退费,小朱不能要求全额退费。
2、若案件已全部审理完成,只是在裁判文书作出前原告撤诉,通常也只会退一半费用。若小朱是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撤诉,且小李不同意,法院可能不予准许撤诉,也就不存在退费情况。小朱申请撤诉获准许后,应及时与法院沟通退费事宜并按要求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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