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二审可对
一审质证过的
证据重新质证。二审审查一审裁判,若一审质证程序
违法或证据真实性存疑,
当事人能在二审重新质证。
2.一审因客观原因未充分发表质证意见,二审可补充。若一方二审提出新观点影响原证据证明力,也需重新质证。
3.法院会依案件情况决定是否重新质证,若一审已充分质证且无新情况,可能不再重新组织。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一审中,双方对一份关键合同证据进行质证,小朱因突发疾病未能充分发表质证意见。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小朱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小朱提出对该份一审质证过的合同证据重新质证,称一审时未充分表达观点,且小李在二审提出新理由影响该证据证明力。而小李认为该证据一审已质证,无需重新质证。
案情分析:1、二审是对一审裁判的审查,当一审质证存在程序违法或证据真实性存疑等情况时,当事人可申请重新质证。本案中小朱因突发疾病未能充分发表质证意见,符合可重新质证的合理情形。
2、若一方在二审提出新观点、新理由影响原证据证明力,也需重新质证以查明事实。小李在二审提出新理由,影响了该合同证据的证明力,所以需要重新质证。不过,最终是否重新组织质证,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若证据已在一审充分质证且无新情况,法院可能不再重新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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