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原告申请
撤诉,
诉讼费一般能退。根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调解结案或
当事人申请撤诉的,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简单来说,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审查认为
符合条件并裁定准许后,会退还一半的案件受理费。不过要注意,退还的只是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还有
证人、鉴定人等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产生的
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是不退的。
原告要撤诉,得在法院宣判前提出,最终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许。要是法院不准许撤诉,而原告经
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却拒不到庭,法院可以
缺席判决。所以原告申请撤诉前要想清楚,一旦撤诉申请被准许,要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规定时间内又
起诉,法院可能不会受理。大家在做撤诉决定时一定要谨慎,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案情回顾:小朱
向法院起诉小胡要求偿还借款,
诉讼过程中,小朱考虑到与小胡的关系,决定申请撤诉。小胡则认为小朱不应随意撤诉,若撤诉应承担全部
诉讼费用。小朱在法院宣判前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审查后裁定准许。小朱要求退还诉讼费,小胡对此不满。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以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应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所以法院应退还小朱一半的案件受理费,这里退还的仅为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证人等相关费用不在退还范围。
2、小朱撤诉是在法院宣判前提出,符合程序。若法院不准许撤诉,小朱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若小朱撤诉申请被准许,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在规定期限内又起诉,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