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不动产纠纷里,不少人会把20年当成
诉讼时效,其实它是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这也适用于不动产纠纷。通常,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
不过有特殊情况,要是从权利受损那天开始算超过了20年,法院一般就不提供保护了。也就是说,哪怕权利人很晚才知道权利受损,但只要从受损时起已经过了20年,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他的诉求。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
举个例子,甲的
不动产权利被侵害,如果甲在三年内就知道了,那从知道时起三年内他能去
法院起诉;要是甲一直不知道,从权利被侵害那天起满20年,他的权利就不再受法院保护。所以,大家要清楚,20年是权利保护的最长时间,不是一般说的诉讼时效。在遇到不动产纠纷时,一定要留意时间,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的不动产权利被小胡侵害,但小朱一直不知情。三年后,小何告知小朱此事,小朱考虑良久,直到距离权利被侵害已过去21年才决定
向法院起诉小胡,要求其承担
侵权责任。小胡则认为小朱的诉求已过时效,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小朱在知晓权利被侵害后,本可在三年内
起诉。
2、然而,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经申请法院决定延长。本案中,小朱起诉时已超过20年最长保护期限,若无特殊情况,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其诉求。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