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赠与是常见的事,但你知道赠与行为有啥法律要求吗?
首先,赠与人得具备相应
民事行为能力。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赠与,这行为是无效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做出与自身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符的赠与,得经过
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才行。
其次,意思表示要真实。赠与人得是自愿、真实地想赠与,不能有
欺诈、
胁迫等情况。而且受赠人得明确表示接受,要是拒绝接受,赠与就不成立。
再者,赠与的财产得是赠与人合法拥有且能转让的。要是财产有权利瑕疵,像被
抵押、查封了,可能会影响赠与效力。
另外,有些赠与要办特定手续。比如不动产赠与,得办理
过户登记,不办的话,虽然
赠与合同在双方意思达成一致时就成立了,但
物权不会转移。
所以,大家在进行赠与行为时,要注意这些法律要点,避免后续出现问题。要是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小朱欲将自己名下一套
房产赠与小胡,小胡表示接受。小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赠与的真实意思,小胡也作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然而,该房产已被抵押。小朱和小胡未办理
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后小朱反悔不想赠与,小胡认为赠与已成立,要求小朱履行。
案情分析:1、从主体上看,小朱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符合赠与行为主体要求。
2、在意思表示方面,小朱有赠与的真实意思,小胡也接受,赠与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3、但标的方面,赠与的房产存在权利瑕疵,已被抵押,可能影响赠与行为效力。且不动产赠与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才发生物权转移效力,虽
合同成立,但未办理手续无法产生物权变动后果。所以小朱反悔有一定法律依据,小胡不能仅依据合同要求小朱完成物权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