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破产却没
清算,想追加股东为
被执行人该咋办?下面为你介绍具体操作。
先了解法律依据。按照《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
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
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是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没清算就办了
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没法清算,
申请执行人能申请追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
董事和
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让他们对
公司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接着
收集证据。比如找能证明公司进入
破产程序却没清算的文件,像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
裁定书;还有体现股东没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
证据,像股东因为怠于履行清算职责,让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没了的证据。
之后向
执行法院提出追加申请。申请时要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事实和理由,同时附上收集好的证据材料。
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法院审查后认定股东没依法清算,且符合追加条件,就会作出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裁定。要是股东对裁定不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执行异议之诉。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得严格按法定程序来,用充分证据作支撑,通过合法途径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作为
债权人,其
债务人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却未清算。小许认为该公司股东小朱、小李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等灭失,遂想追加小朱、小李为被执行人承担公司债务。小朱、小李则称自己已尽到相关义务,不应被追加,双方产生争议。小许决定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案情分析: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申请执行人可申请追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小许若能证明公司已破产未清算,且小朱、小李存在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情况,其申请有法律依据。
2、小许需收集相关证据,如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书、证明股东怠于履行清算职责致重要资料灭失的证据等,并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追加申请。法院审查后,若认定
符合条件会作出追加裁定,若小朱、小李不服可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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