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业务员签的保单,责任谁来承担,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业务员在
代理权限内,以保险公司名义签保单,按《
民法典》
代理规定,后果由保险公司担责。因为业务员是保险公司的
代理人,签保单是
职务行为。像正常业务里,业务员按公司规定和流程跟客户签的保单,出了
保险事故需要理赔,就由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
但要是业务员超越代理权限签保单,保险公司追认了,责任还是保险公司承担;不追认的话,就得业务员自己担责。比如业务员擅自提高保险金额,公司不认可,客户因此受损,业务员就得
赔偿。
要是业务员用
欺诈等
违法手段签保单,像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
虚假宣传,害客户利益受损,业务员要负法律责任,可能有
民事赔偿,
情节严重的还会担
刑事责任。要是保险公司管理不善有过错,也可能要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大家在买保险时,要多留意业务员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维护自身权益,遇到复杂情况也可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小许是某保险机构业务员。他在与小朱签订保单时擅自提高了保险金额。保险机构得知后未追认该行为。后来小朱发生保险事故申请理赔,保险机构以小许超越代理权限且未获追认为由拒绝赔付,小朱认为应由保险机构承担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此外,小胡在向小丽推销保险时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小丽投保后发现利益受损,要求赔偿。
案情分析:1、小许超越代理权限签订保单,保险机构未追认,根据法律规定,此时责任应由业务员小许自行承担,小朱的理赔诉求不应由保险机构负责,而应由小许承担赔偿责任。
2、小胡存在
欺诈行为,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签订保单,导致小丽利益受损,小胡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可能包括民事赔偿责任。若保险机构存在管理不善等过错,也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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