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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来说精神损失费该由谁给付

时间:2026.05.16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1409人
律师解析:
在生活中遇到精神损害,谁来支付精神损失费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一般而言,精神损失费是由侵权人来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有人侵害了他人人身权益,还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被侵权的一方就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要是有人故意或者因为重大过失,损害了别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还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同样能要求赔偿
民事侵权案件里,侵权人是直接做出侵权行为,让别人精神受损的人,所以得承担支付精神损失费的责任。举个例子,在交通事故中,肇事方因为过错让受害人身体残疾,给受害人带来了严重的精神痛苦,那么肇事方作为侵权人,就得支付精神损失费。
不过,在一些特殊侵权情况中,可能不是侵权人自己给精神损失费。比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让别人精神受损,这时候由他们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支付精神损失费。还有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让别人精神受损,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遇到复杂情况拿不准的,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胡的车发生碰撞,小朱负事故全部责任,小胡因事故身体多处受伤并落下残疾,精神上遭受严重痛苦。小朱认为自己只需赔偿小胡的医疗费用等物质损失,不应承担精神损失费,而小胡则要求小朱支付精神损失费,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小朱作为肇事方,因过错导致小胡身体伤残并造成严重精神痛苦,属于侵权人,需承担给付精神损失费的责任。
2、在本案中不存在特殊侵权情形下的替代责任,所以应由直接侵权人小朱承担给付精神损失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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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亚晴律师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

时亚晴律师身为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深耕法律领域多年,核心执业方向聚焦于劳动人事争议及常年法律顾问业务。在长期执业过程中,她始终以专业、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项法律事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职业形象。? 从专业背景与资质来看,时亚晴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她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系统的专业学习为其法律实践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她具备多元化的专业资质,除律师执业资格证外,还持有高级企业合规师、心理咨询师证书。这多重资质的加持,让她在处理复杂法律问题时,既能依托专业法律知识把控案件走向,又能从企业合规管理层面为企业规避风险,更能凭借心理咨询专业能力,在与当事人沟通时精准洞察其需求与顾虑,提供更具人文关怀的法律服务。至今,时亚晴律师已积累了超过 9 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实战能力不断精进。? 在执业经验与专长方面,时亚晴律师成果丰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领域,她曾代理多件相关案件,面对事故责任认定难、赔偿协商分歧大等问题,她仔细梳理每一份证据,深入研究事故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与保险公司、责任方沟通协商,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五十万元赔偿金,切实帮助当事人缓解了事故带来的经济压力。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她代理的曹某与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极具代表性。案件初期,双方就补偿金额、责任认定等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时亚晴律师多次与曹某沟通了解诉求,同时搜集整理大量相关案例与法规依据,在仲裁过程中积极配合仲裁员工作,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与出色的沟通技巧,推动双方达成调解,最终让申请人曹某依法得到 60000 元补偿款,妥善解决了劳资矛盾。 此外,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领域,她曾为某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提供服务,除了常规的合同审查、法律文书起草等工作外,还针对婚纱摄影行业涉及的客户肖像权保护、服务合同纠纷预防等行业特性问题,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法律培训与风险防范方案,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法律管理制度,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助力企业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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