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小股东想申请
解散公司,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规定的条件。首先,公司经营管理得出现严重困难,像股东会或者
董事会老是开不起来,或者没法做出有效的决议,股东之间矛盾大,公司事务根本达不成一致,这就属于公司陷入了经营管理的僵局。
其次,公司继续存在下去会让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要是公司一直亏损,资产越来越少,股东的投资根本没法获得回报,而且也看不到公司有好转的迹象,这就符合这个条件了。
还有,得先通过其他办法解决问题。股东得先试试协商、调解这些方式来化解公司内部的矛盾,实在没办法解决了,才能去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另外,小股东要持有公司全部股东
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才有资格去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
诉讼。满足了这些条件,小股东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解散公司的诉求,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15%。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股东会长期无法正常召开,股东之间矛盾激烈,无法就公司事务达成一致。公司持续亏损,资产不断减少,小朱的投资权益无法实现且看不到改善希望。小朱曾尝试与其他股东协商、调解,但问题仍未解决。于是,小朱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其他股东认为小朱无权申请。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小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具备提起解散
公司诉讼的资格。
2、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股东会无法正常召开,股东矛盾激烈;公司继续
存续使小朱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持续亏损且无改善希望;小朱已尝试其他途径解决矛盾但未成功,符合小股东申请解散公司的条件,其申请合理合法,法院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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